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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者与恨国者间的合作

美丽的心灵

2013/1/22 10:29:53LV.排长

爱国者与恨国者间的协作
爱与恨有时可以分开,有时又可以合成,但他俩之间绝不是简单意义上的矛盾关系,也不是简单理解的对立统一问题,正如数轴所示,正负之间还有个零相间隔,在一定条件下三者可以相转化的,其结果可以表现为正负零三者之显性,显性几率由先前给定的条件来制约。
爱与恨属于情绪态度范畴,通常它们是应该有所针对的,对人,对物,对事,对理等不可一概而论,国是个什么东西?需要为之付出感情吗?并且一定需要付出爱或恨这两种单独选项吗?假如付出的是零情,大家觉得可不可以呢?本人觉得三者都是可以的,没有什么能够规定是不可以的。
如果将国理解成家园,故乡,生物圈或地球村等境界平台,那么针对其间的部分或整体一定要付出某种感情的话,最好是能够情由心生,有感而发,真实流露,顺其自然,而不是那种矫揉造作,虚情假意,无病呻吟,哗众取宠的变态怪诞等方式,我们大家都知道,国不是政府,不是官员,也不是百姓,不是制度,不是道德,也不是法律,不是土地,不是资源,也不是钱财,不是生命,不是健康,也不是情智。。。虽然可以与它们任一相连,但还是不尽一致,那么何必一定要倡导爱呢?而不是恨呢?或者干脆是零呢?
自主自发自然的爱我所爱,恨我所恨,零我所零就可以的呀!大家觉得呢?不要天下本无事,闲人自扰之好吗?
国说白了其实就是一个属项,就是一个域名,就是一个标坐,其边界既是可以稳定又是可以变动的虚线,其内容元素既是可以固定又是可以流动的,不论国之界限还是国之容元都具有一定的灵活变化性,而其确定性只是相对与暂时的,国与元间的容属与否关系及国与元自身有无问题是考察他们后续问题的前提,关键。
爱之情首先源于某种关注,其次要一定程度的喜欢,然后才有可能变成那个所谓的近似迷恋的爱,恨之情的产生与形成同样也有一个阶段过程,也是源于某种关注,一定程度上的厌烦及那个近似仇怨的恨,爱恨这种感情不是无缘无故而来的,虽然有时你并不清楚或没有在意,亦或能否理解,但都不得不去面对和处理它。
情商的高低标示出一个人的面对态度的基本能力,而智商则往往标示的是解决该问题的能力,他俩都很重要,都应获得足够的重视,不可偏废,同时还要协调好它们间的关系,依据正确的原则制定好合适的程序去进行操作(关于思维和行为的把控),起初是非条件反应,其次会依条件尝试,再后是教训与经验总结中养成的良好习惯。
爱恨之情是不可以盲目滥用的,偏执的爱恨之情对一个人的生活运命影响巨大,对社会也有巨大影响,爱恨之情往往也不会无缘无故而去,它那种供求机理现在的人们还没有能够很好的剖析理顺 ,还处于模糊与迷惑阶段,人类还需继续努力攻克该课题。
爱国与否取决于条件依据的满足与否,爱国,恨国,零国三者都是可选项,它们不是可以随便提倡的和使用的。
要想让人爱你或恨你其实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特别是要想让人长久的保持爱你或恨你则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如果想要让爱你与恨你的人们都能够成为帮助你促进你的伟光正因素则更是一门高深的学问和技艺,试问你掌握和运用好它了吗?
在受到关注的前提下,首先应该想到和做到的是要让某些人如何喜欢和怎样讨厌你,然后才可能涉及到下一步的关于爱的人们或恨的人们如何反应与应对你,不要企图让大家都能够喜欢你,也不要试图让大家都讨厌你,你还要有必要的自知之明,知他之楚,从正反两面加以调度,以此作为你下一步抉择运筹的依据,然后对当施策作为,如此才会趋利避害善莫大焉。
不要试图消灭爱国者,也不要试图消灭恨国者,失去任何一方,都会导致国本身的消亡,爱国者与恨国者都具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必要性,何况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既是爱国的同时又是恨国的,先是恨国的,随后又可以变成爱国的,不要一味想着去如何改变他人,还要想到应该如何改变自己,二者应该很好的进行良性互动,一起磨合,白头皆老,品味人生。
国就像是一面旗帜,一块玉玺,一部宝典,爱国者与恨国者都想要争夺它,使用它为自己谋取更多的福利,然后他们之间就会拉开架势选好阵地展开楚河汉界的对弈搏杀,平和心态下就是一场竞技游戏,激动心态下就变成豪赌拼斗,甚至于可以将本来公平的游戏规则上升为不择手段的政治斗争或迫不得已选择成为你死我活的生存革命,将竞技游戏上升为生存游戏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悲哀,是应该竭力避免发生的事情。
爱国者与恨国者应该多与零国者们协商,合作,可以通过修改原先游戏规则或三方共同创立新的生活规则及秩序的方法来应对那已经发生变化的实力,态势与格局,达成三方都能够基本满意并接受的新的利害驱动平衡提案。
宪法很重要,必须设立专门的机构,配备适当的人员去掌控它,研究它,先进它,施用它,将它变成全体国人社会生活的公理集合系统,以此作为其他定理,规则等的衍生发源地,相对稳恒的核心。
宪法需公投通过,以宪法宗旨作为核心价值观,以宪法为根据去创生国家机构,社会制度,生活秩序等等。国人之间如果没有学会如何通过协商去达成共识并制定出可被大家一起认可的宪法及其衍生规则和秩序,那将会是一件很悲催的大事,可以引发众多社会灾难,且不是天灾而是人祸,注意在这里主要侧重谈的是内忧而不是那个外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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